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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

发布时间:[2011-07-16 11:01:26]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提升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上海市教委决定在2010年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要求申报“创新基地”的高校,于2011年8月31日前填写并报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申报表》。

 

据了解,本次建设将在2010年启动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分类评估原则,通过在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建设若干个“创新基地”,形成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适应高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要求,对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学校。

 

其中,申报“创新基地”的高校,应于2011年8月31日前填写并报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申报表》。去年已申报过的高校,须在今年的申报表中体现2010年启动建设情况;首次申报的高校,毋需填写该项内容。

 

而申请“创新基地”孵化建设经费的高校,应于2011年8月31日前填写并报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孵化建设经费申报表》。

 

据悉,2011年,市教委将在不同类别高校中择优评审若干个“创新基地”。其中,各类别中具有示范效应的可以被评为“示范创新基地”。两者均给予相应额度经费支持。对于尚不具备“创新基地”申报资格,或者参评“创新基地”未能通过,但确具有潜质的高校,经认定后,可以给予“创新基地”孵化建设经费支持。

 

此外,2011年“创新基地”建设附设若干基地建设研究委托项目,由市教委委托高校完成,每个委托项目给予一定研究经费支持。

 

2011年“创新基地”评审时向能够为本市其他高校共享、带动全市高校就业工作总体上水平的项目倾斜。